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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娱乐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事务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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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提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〇”;

高德娱乐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事务呈文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5”,投票简称为“渤海投票”。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或“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渤海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3-00278号)。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渤海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注销子公司天津朴道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爱可迅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76.0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12.18万元,年末资产负债率66.84%,基本每股收益0.057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6.0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5%。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093.29万元,降低57.42%,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300.91万元,增长73.44%,主要系公司保证金增多所致。

  (3)存货较期初减少6,269.36万元,降低41,27%,主要系公司存货减少所致。

  (4)合同资产较期初减少24,548.04万元,降低35.10%,主要系公司合同资产结算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127.84万元,增长31.61%,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多所致。

  (6)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15,264.44万元,增长31.71%,主要系子公司无形资产增多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2,688.17万元,增长208.25%,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在建工程款所致。

  (1)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29,599.44万元,降低80.87%,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2)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868.85万元,增长30.14%,主要公司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多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8,782.20万元,降低59.63%,主要系公司一年期融资减少所致。

  (4)长期借款较期末增加44,495.47万元,增长67.35%,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增多所致。

  (1)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3,437.11万元,增长330.76%,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支出增多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增加868.77万元,增长53.02%,主要系公司结转递延收益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减少2,940.71万元,降低79.63%,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减少1,070.97万元,降低74.61%,主要系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多所致。

  渤海股份根据以往年度的经营状况,考虑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资产状况、经营能力以及成本费用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1.本预算报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2024年度预计收入及利润较2023年保持稳定增长。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既定的战略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总体成效显著,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保证了总体经营情况的持续稳定,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44,760,143.7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21,787.89元;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计为7,986,057,318.4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15,300,409.98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2023年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1项议案。会议议案涉及换届选举、定期报告、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担保额度预计、关联交易预计、组织架构调整、制度修订、定向增发等多项重大事项高德娱乐,及时高效地进行了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决策,确保公司发展方向及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为公司的战略选择、经营运行、财务审计、人才引进及培养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了公司合规健康的发展。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按要求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召集并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8项,会议全部采取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投资者权益得到了切实保护。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023年,公司以专线电话、专线传真、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中关于“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的要求,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21,787.89元。根据《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658,6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3,1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是提质强能,构建“双主业”协同发展新局面。对标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找准功能定位,明确供水、供热双主业发展战略,在扛起城市服务保障职责的同时,聚焦主业纵深发力,深化拓展服务升级,协同推进污水、固危废业务培育,多措并举推动提质增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改革,提升管理能力治理水平。以强化管理为基础,规范公司治理,抓实“三量”工作,大力降本增效,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一资一策”定制化盘活闲置资产,加速推动优化股权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完善公司价值创造体系,持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价值经营能力、价值实现能力,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有机统一。

  三是奋发创新,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转化。把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提升科技创新的战略定位,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打响创新协同发展行动,实现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是高质量党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以党建统领更加坚强有力地保障企业稳定发展,落实“强根铸魂”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根本动力和坚强保证。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会议计划的管理,提高会议效率。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充分支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将依法履职,通过参加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审查报告和报表资料、问询相关人员等方式,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评估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全面掌握公司运作情况,适时给予专业而可行的建议或意见。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同时,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将邀请监管机构、相关中介机构的专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需求,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股份买卖与内幕交易防控的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不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单位管理人员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全面贯彻落实各个监管部门关于开展风控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循上市公司基本规范,持续关注风险管理状况,积极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通过不断监督、持续改进,建立公司统一协调的风控管理体系,实现公司管控与战略发展目标,并在资本市场上增强企业可持续性与抗风险能力。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事职权,围绕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2023年工作计划,积极有效地开展监事会工作。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各项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或通讯方式投票。公司5位监事出席了2023年所有监事会会议,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意见,完成了相关决议事项的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二)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文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了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为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加强信息披露合规性,建立、健全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公司任务及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3年,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三季度、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使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各位监事分别结合自己的业务专长,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对各项业务和各部门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报告,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日常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督促作用,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机制,以日常会议监督为基础,积极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紧跟公司发展步伐,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确保日常工作更加深入基层,做到务实、科学,细致、深入,如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学习最新监管规则,对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为监事提供履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参与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努力提高监督效率,不断提高全体监事的履职水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3、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全部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21,787.89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658,6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3,1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公司根据前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2023年,本人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参与各项独立董事活动,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本人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出发,在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之后,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6次会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审计部负责人聘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内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审核换届选举、选举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充分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细则进行修订。2024年,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1)2023年1月20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10日,本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景彬先生、于志民先生、先生、刘海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靳德柱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李新霞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8日,本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30日,本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18日,本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授权副总经理于志民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1月7日,本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12月11日,本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本人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编制的内部审计计划及相关总结,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沟通;密切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1)在日常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能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并查阅议案内容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工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均遵循政府指导的物价文件定价或协商定价,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高德娱乐高德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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